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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系列》 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的通知
2022-05-16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请注意:

1. 附件为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系列》继教必修项目的通知及学习流程,全部学习完成并考试通过后授予天津市级I类学分1分。

2. 这是当年继教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果没有完成会当年继教不合格。

3. 请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学习。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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