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卫健委有关文件通知,对自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
我院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即将启动退费办理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讨论研究,将具体安排如下:
1、退费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检尽检人员,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户籍的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
2、退费地点
我院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处2号退费窗口。
后期退费地点如涉及调整,我院将及时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3、退费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6:30
4、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材料
患者及陪护家属需凭以下证明材料,来院后到指定的办理窗口,填写《核酸检测退费登记表》:
(1)患者在我院住院结算票据;
(2)患者及陪护家属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在我院完成交费的核酸检测门诊票据;
(3)患者的医保卡;
(4)患者及陪护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5)在我院完成核酸检测,在外院住院的患者或陪护人员还需要提供外院相关证明。
特别提示: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
陪护家属核酸检测费用原则上应与患者一起退费,不能单独退费。
5、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22-86428823。
6、注意事项
对于使用自助机具交费,未打印票据的患者及陪护家属,请携带患者和陪护家属身份证,到我院2号收费窗口打印门诊票据后,按要求办理退费。
请务必携带住院和门诊的原始发票进行审核退费。因医院需要系统档案核查票据信息,对于丢失核酸检测门诊票据的患者和陪护家属,无法当天办理退费工作,我院将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予以退费,敬请谅解。
对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已经医保联网结算的患者及陪护家属,我院将在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后,及时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退费方案和流程等相关事项。
退费工作具体以医院通知及解释为准。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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