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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退费公告
2021-03-02   

  根据天津市卫健委有关文件通知,对自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

  我院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即将启动退费办理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讨论研究,将具体安排如下:

  1、退费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应检尽检人员,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户籍的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

  2、退费地点

  我院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处2号退费窗口。

  后期退费地点如涉及调整,我院将及时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3、退费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6:30

  4、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材料

  患者及陪护家属需凭以下证明材料,来院后到指定的办理窗口,填写《核酸检测退费登记表》:

  (1)患者在我院住院结算票据;

  (2)患者及陪护家属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在我院完成交费的核酸检测门诊票据;

  (3)患者的医保卡;

  (4)患者及陪护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5)在我院完成核酸检测,在外院住院的患者或陪护人员还需要提供外院相关证明。

  特别提示: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

  陪护家属核酸检测费用原则上应与患者一起退费,不能单独退费。

  5、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22-86428823。

  6、注意事项

  对于使用自助机具交费,未打印票据的患者及陪护家属,请携带患者和陪护家属身份证,到我院2号收费窗口打印门诊票据后,按要求办理退费。
请务必携带住院和门诊的原始发票进行审核退费。因医院需要系统档案核查票据信息,对于丢失核酸检测门诊票据的患者和陪护家属,无法当天办理退费工作,我院将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予以退费,敬请谅解。

  对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已经医保联网结算的患者及陪护家属,我院将在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后,及时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退费方案和流程等相关事项。

  退费工作具体以医院通知及解释为准。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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