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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大规定】加强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2-06-14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提高中期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监管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统一于第四学期末完成,未完成中期考核者不予出具学位课程成绩单。 
  二、考核内容 
  1. 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队协作能力等。 
  2. 学位课程成绩。包括学校统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以及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3. 课题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完成开题及课题研究进度。 
  4. 科研和实践能力。包括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实践能力训练及发表论文情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接受相应的临床科室或实践基地培训及考核情况。 
  三、具体要求 
  1.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研究生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再次核查课程学分,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教学培养专栏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表》(附件一)。 
  3.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广泛认真听取相关科室及带教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生作出考核评价。 
  4.专业课(3学分)和专业外语(1学分)为研究生学位课程,两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以70分为合格,达到70分可计学分,最终纳入研究生学位课程总学分。专业外语采用自学和辅导等形式,可采取各专业统一考核或导师考核两种形式。专业课的考核方式须采取以下三种形式,各专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本学科专业课程考核。 
  (1)由各专业组织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 
  (2)由各专业按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级别分别组织命题,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该专业二年级全体博、硕士研究生进行统一的笔试考核; 
  (3)由导师指定研究方向,研究生自行查阅相关的经典论著或文献三篇,分别写出读书报告,由导师(组)评定成绩,单篇评定成绩达到70分,可获得1学分。以单篇评定成绩达到70分的读书报告篇数认定专业课的学分,以评定成绩达到70分的读书报告的平均成绩作为专业课的成绩,记入研究生成绩单。如单篇读书报告评定成绩低于70分,则不计该篇报告的成绩和学分。研究生须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表》(附件二),并由导师给出评审意见和评分。 
  5.各二级培养单位于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本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上交的《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表》及相关考核材料由二级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6.本通知自2012级研究生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表(右键连接另存为下载) 
http://www.tmuec.com/doc/003/000/042/00300004233_58b1be3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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